老板逃逸、工厂一夜消失,患工伤、职业病的女工无法拿到医疗费、生活费。昨日,广东省妇联召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广东省妇联权益部等专家和律师共同就“老板逃逸后工伤女工法律保护”问题寻找良策。专家指出,对于老板逃逸而产生的各种纠纷,现行法律对 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不足。广东省妇联呼吁有关部门设立严重职业病或工伤救济金,以及时挽救劳动者的生命。
案例一: 女工苯中毒老板人间蒸发2005年2月,年近50岁的重庆籍农村妇女王秀琼进入个体企业——鹤山星源鞋材厂工作。她的工作是粘鞋底,成天和万能胶水打交道。厂里并没有为她和其他工人发放手套和口罩等劳保用品,她直接用双手将胶水涂抹到鞋底上,工作时间长了,双手层层脱皮。2007年1月15日,王秀琼在鞋材厂宿舍突然晕倒,随后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被查出患有重度苯中毒,被认定为职业病。而就是在王秀琼被查出患有苯中毒的第二天,星源鞋材厂在工商部门注销了,原因写的是转让,老板也在一夜之间消失了。 案例二: 注销企业拒付职业病医疗费王英、熊敏霞、刘永珍,发病前都是天扬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。该公司主营业务是生产MP3镜片,有20多名女工负责将生产的MP3镜片用“白电油”清洗干净。2005年5月,熊敏霞第一个出现异常症状,感觉手脚麻木,到了同年八九月份,熊敏霞连路都走不动。此后的两个月时间,王英和刘永珍也出现与熊敏霞相似的病情。随后,三人先后被确诊为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。开始,厂方为每人支付了14000多元医疗费,给付每人每月450元生活费,不给工资。但后来,厂方开始拖欠医药费,至2006年7月,连每个月450元的生活费也不给了。 老板为了逃避法律责任,后来竟注销了天扬科技公司,另登记海鑫科技有限公司,公司地址也搬迁了。 专家意见
企业注销不需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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